羊城晚報訊 記者魏琴報道:18日上午9時,順德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原副局長麥奕昌涉嫌受賄罪一案在順德區法院第三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案件沒有當庭宣判,順德區法院將另行擇日宣判。
  檢察機關指控稱:2003年8月至2013年6月案發,被告人麥奕昌先後任原順德區科技局副局長,原順德區經濟促進局局務委員,順德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副局長。任職期間,麥奕昌主要負責科技項目管理、高新產業發展、創新能力建設、科技統計等方面工作,具體包括科技扶持資金、區重大科技項目及區科技計劃項目管理、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中小企業創新資金材料初審等。
  2003年至2010年期間,麥奕昌利用分管以上業務的職務便利,先後多次收取多家機構、企業及其負責人支付的財物。另外,1999年麥奕昌任職原順德市政府辦公室秘書科副科長時,幫助相關公司解決公司用地手續問題,並通過有關人員收取好處費。
  案發前後,麥奕昌曾向有關人員退還贓款贓物,其家人代其向國家上繳贓款。檢察機關認為,應以受賄罪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編輯:王銳  (原標題:順德經科局原副局長涉嫌受賄案開庭 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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