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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給“新聞掮客”生存空間(新媒觀察)
  呂 洪
  “新聞掮客”以“自媒體人”自居,以開發媒體資源為己任,四處鑽營打探、煽風點火。媒體行業需要在新的媒體環境中尋找到一條適合自己發展的道路,而這條路上,不能有“掮客”
  近日,關於21世紀網新聞敲詐案的案情逐漸被披露,一條纏繞在媒體、公關、企業上的利益鏈逐漸浮出水面,波及面和影響力之大,令人震驚。
  震驚之處,除了關於財經有償新聞的傳聞被證實,更在於個別媒體的集體式職業道德淪喪,在於“新聞掮客”對整個傳媒生態的腐化滲透。
  21世紀網東窗事發,媒體人蒙羞受辱,行賄企業曝光受損,但整個事件中有一個細節容易被忽略,就是在對該案眾多報道中多次被提及的“中間人”。這些人既非媒體記者,也非企業公關,對他們的描述就是“出身自媒體行業”或“擁有大量媒體資源”的人。這些人以中介或第三者等身份出現,為媒體和企業牽線搭橋,一旦發生問題,又似乎可以銷聲匿跡,逍遙法外。
  無論在國內還是在國外的媒體圈中,都存在著這樣一批人。他們的共同之處在於擁有敏銳的新聞觸覺和豐富的媒體資源,知道媒體需要什麼,也知道怎麼挖掘新聞價值。不同之處在於,國外的“新聞掮客”主要是向媒體兜售刺激性的新聞線索,使得媒體可以付費採訪;而國內的“新聞掮客”則是挖掘負面新聞線索,向被採訪人索取“開口費”或“封口費”。這些人就是所謂的“新聞掮客”。
  新聞工作的本質是追尋和報道真相。新聞界長期遵循的一個原則就是:付費給消息源屬於一種“腐蝕”,付費給記者也是一種“腐敗”。人們不應受金錢驅使開口說話或者閉口不語,金錢會破壞消息源和媒體的可信度,干擾大眾對信息的判斷,影響社會輿論的走向。
  “新聞掮客”的存在,不僅損害了被報道者,也對媒體行業造成巨大的傷害。他們干擾了正常的新聞採編秩序,也影響了新聞報道的獨立性、客觀性和真實性原則,敗壞了行業風氣,甚至引發一系列違法犯罪行為。
  新媒體的發展,尤其是自媒體的興起和繁榮,帶來規模龐大的信息數據,虛實難辨的信息內容,盤根錯節的信息源頭。這難免會讓習慣了選題先行的傳統媒體感到不適應,而“新聞掮客”的出現恰恰就鑽了這個空子。
  他們以“自媒體人”自居,以開發媒體資源為己任,四處鑽營打探、煽風點火。而個別媒體和媒體人由於職業道德敗壞、職業規範不嚴、法律意識淡薄等原因,也心甘情願地鑽進他們的陷阱,與之狼狽為姦、蠅營狗苟。
  21世紀網事件曝光後,有網絡意見領袖、專業媒體人甚至表示“新聞媒體里21世紀網絕對不是最髒的”。一個肩負報道事實真相責任的行業,不比專業水平和職業道德,卻在比較誰最不臟,令人何等沮喪和悲哀。
  綿綿不絕,必有亂結;纖纖不伐,必成妖孽。傳媒行業在市場化和商業化突飛猛進的路上,有必要對自身經濟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關係問題進行反思自省,有必要對包括新媒體在內的新聞從業者進行整頓規範,有必要對那些翻手為雲覆手為雨的“新聞掮客”進行堅決打擊。
  “新聞掮客”對媒體行業的傷害,絕非一朝一夕就能彌補,但是相信媒體行業依然擁有強大的韌勁和糾錯能力,定能在新的媒體環境中尋找到一條適合自己發展的道路。而這條路上,不能有“掮客”。
(編輯:SN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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