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碩士研究生考試進入倒計時,不少考生已進入衝刺狀態。與此同時,各種考研培訓機構也異常忙碌,紛紛打出“簽約通關”“不錄取就退費”等廣告招攬生源,這些“保錄班”收費普遍較高,少則幾萬元,多則十幾萬元,並宣稱“保證被985等名校錄取”。
  其實,培訓機構利用自身優勢給考生提供考研輔導,考生繳納一定的費用彌補自身成績不足,本無可厚非。然而這些培訓機構的“保錄班”卻聲稱擁有獨到的“人脈資源”,通過“動關係”可以“保證”被錄取,且“不錄取就退費”,確實毀了學生的“三觀”,有損公平正義。
  說白了,這些培訓機構聲稱的“人脈資源”就是通過不法手段賄賂高校的一些負責人。這樣的例子不是沒有,2014年轟動一時的哈爾濱理工大學MBA考研作弊事件,事先也是有培訓機構做出“保過”的承諾。在這樣的現實面前,考生也是“寧願信其有,不願信其無”。
  如果真的讓培訓機構順利“公關”高校研究生入學門檻,讓金錢交易成為考研“潛規則”,這對起早貪黑、勤奮苦學的寒門學子來說是極不公平的,它不僅違背了研究生入學考試的初衷,而且對部分高校來說也是自損招牌,得不償失。
  如果說考研“保錄班”只是一個噱頭,那麼根據前不久公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修訂草案)》,教育、培訓廣告中不得有保證升學、考試通過,保證獲得學位、學歷、合格證書,或者對教育、培訓的效果做出其他保證性的承諾等內容。對違規培訓機構,工商、教育等部門就應該依法取締,而不是聽之任之,任其“招搖過市”。如果說考研“保錄班”真的“保錄”,那公安機關就更要查一查,是不是有高校人員參與其中,涉嫌犯罪?
  據新華社  (原標題:考研“保錄班”的霸氣從何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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